服务地区: 吉林
主攻方向:刑事
服务时间:00:00-23:59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 力旺广场B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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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执业年限:
现任职务:
获奖时间
2013年
获奖荣誉
因在全国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和谐稳定中成绩 ...
评选单位
司法部
获奖时间
2009年10月12日
获奖荣誉
长春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第一名
评选单位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和长春市司法局联合授予
获奖时间
2009年10月
获奖荣誉
吉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第一名
评选单位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
获奖时间
2011年6月9日
获奖荣誉
吉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第一名
评选单位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
获奖时间
2013年12月
获奖荣誉
第五届长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卫士”称号
评选单位
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春市卫生局
2019-09
【基本案情】常某某合同诈骗案。起诉书指控,2009年-2013年常某某所在公司以虚构项目名义骗取他人保证金合计73万,涉嫌合同诈骗罪。辛明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全程辩护,在与公诉机关就犯罪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辛明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指出其中只有15万构成合同诈骗犯罪,而其余两笔指控的事实是由于在收到保证金之后,项目取消才造成了违约,但由于常某某所在公司为项目进行了大量的前期投入,资金出现问题,故导致还款不能,属于债务纠纷,尚没有侵害到刑法保护的利益。一审法院支持了辛明律师的观点,最终仅认定15万的犯罪数额,判处 【详情】
2019-09
【基本案情】李某某故意伤害无罪案。2015年1月,李某某被人控告殴打陈某某,李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辛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了全程的辩护。在查阅案卷材料过程中,不仅仅李某某否认有殴打他人的行为,而且除了被害人陈某和其妻子温某指认李某某打人外,还有两个自称是目击证人的人称看到了陈某某打人的经过。辛明律师展开积极的调查取证,发现证人证言是虚假的并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据理力争,指出了证言疑点,最后一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宣判陈某某无罪,一审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辛明律师向二审阶段进行监督的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书面 【详情】
2019-09
【基本案情】杨某某涉嫌恶势力犯罪指控案。2019年,在扫黑除恶斗争攻坚的时期,杨某某及其所在公司的部分员工因保护水库财产对偷鱼者实施了罚款的行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杨某某被认定为首要分子。辛明律师团队为杨某某提供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的辩护,在详细阅卷的基础上,辛明律师在家属的配合下取得了部分有利的客观证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于检察机关数次沟通之后,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均印证了辛明律师的观点,当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时,起诉书已经不再认定杨某某所涉犯罪为恶势力犯罪,而且杨某某也变成普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