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是对我国国有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而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征收时,需要国土资源局参与,房屋征收是可以强制执行的,那么国土资源局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国土资源局怎么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被拆迁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或者拆迁补偿决定的情况下,国土资源局可以携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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